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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江红》《白毛女》引出署名官司

原京剧院副院长马少波称名字未被列入作者之列
1999-01-31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林靖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林靖报道:当年中国的经典剧目《满江红》、《初出茅庐》、《白毛女》日前爆出新闻,原中国京剧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马少波因此惹上官司。马少波声称由于当时整风运动的关系,自己的名字未被列入上述剧本作者之列,要为自己讨回公道。但已故剧本作者范钧宏的四个女儿和原中国京剧院院长吕瑞明坚决否认马少波是合作剧作者,并以其侵权为由将他告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那么,三剧的真正作者究竟是几位?而领导在组织创作时又是否拥有著作权呢?五位原告称,《初》剧剧本是范钧宏和吕瑞明共同创作的。1959年底,范钧宏与京剧院一团共同研究排演新编剧目,范提出改编《三顾茅庐》,吕瑞明相约共同创作,二人拟出全剧提纲。1960年初,身为党委书记的马少波未经范、吕二人同意即在剧院动员大会上宣布他加入《初》剧,在讨论中仅就剧本前半部的构思提出一些意见,并让范、吕二人写初稿,他本人写二稿。而实际上,马少波始终没有写过一小段唱词或念白。但由于身为剧院领导,1961年以前《满》、《初》剧本确实署过马少波的名字。

1961年文艺整风运动中,中国京剧院多位作者对领导利用职权一事提出意见,工作组最终认为马少波在7个剧本中所付的劳动并未超出“作为剧院领导工作的范围”。因此,自1962年以后剧院再版和上演《满》、《初》二剧时在合作作者中删除了马少波的名字。

对此次整风运动,马少波认为是一件冤案。

1993年10月,马少波向国家版权局提出咨询,11月1日获得答复,初步认定他为《满》、《初》两剧的合作者之一。1993年11月28日,马少波向朝阳区法院起诉吕瑞明侵犯其著作权。1995年11月又因中国京剧院纪念建院40周年《纪念册》中,《白》、《初》、《满》三剧未署其姓名而再次提起诉讼。

马少波称,1959年为向国庆10周年献礼,剧院党委会制订出10个献礼剧目的创作、排演计划,马少波因1948年创作《关羽之死》时研究过大量有关三国的历史资料,因此于国庆10周年之际在党委会上提出完成《初》剧构想,并提议与范钧宏合作,范提出增加吕瑞明,由此确定了三人的合作关系。吕瑞明等人之后出版了三本书,但未署马少波姓名,马此次借答辩之机反诉对方侵权,并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2万元。

原告对此反驳说,《初》剧根本不是为1959年国庆10周年献礼创作的,而是为1960年5月活动准备的,创作时间也是在1960年。马少波连这都不清楚,怎么可能是创作者呢?剧院领导不应该利用职权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

此案还将作进一步审理查明,但因此产生的有关著作权方面的争议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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